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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培永 张宇晶:以党的自我革命推动伟大社会革命

陈培永 张宇晶 红旗文稿 2021-09-22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场伟大社会革命进行好,我们党必须勇于进行自我革命”,“在新时代,我们党必须以党的自我革命来推动党领导人民进行的伟大社会革命”。新时代为何要如此强调自我革命和社会革命?自我革命和社会革命是什么样的革命?以党的自我革命推动社会革命如何可能?相关话题仍值得深刻探讨。

  革命的建设性逻辑的彰显。马克思、恩格斯所强调的社会革命,是伴随着生产力发展而必然出现的生产关系、上层建筑、社会意识等层面的根本变革,其本质是社会的全方位变革,而暴力、武力、斗争、对抗只是革命的一种方式而非全部,是特定历史时代的方式而不是全部历史阶段都要采取的方式。革命所采取的方式应该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合法的”、“和平的”手段并非就不能算作革命。抓住否定性、对抗性、暴力性只是抓住了革命的表现形式,而没有抓住革命的本质,以至于无法将革命与起义、造反甚至叛乱区分开来。

  马克思、恩格斯还把革命看作具有客观必然性的过程,他们反对不顾历史进程进行“革命的空谈”、“制造革命”。讲革命,必须尊重客观历史进程,不能理想化地设定,不能认为今天讲革命理想,就要在制度设计上立刻实现经典作家对未来社会的全部理想。对革命的过度的理想化追求、操之过急的设想其实就是空想、幻想,也并不符合马克思主义的革命理论。

  在新时代强调社会革命,有利于回应对马克思主义革命理论本身的模糊观念。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从事的事业一直是革命的事业,但这并不意味着革命的内容、手段、方式必须始终如一,在不同的时代背景下,革命的重点任务是会发生变化的,革命的所指也是不同的。

  革命革命,有“革”有“命”,只讲革掉、革除、变革,不讲建造、建构,只讲“破”不讲“立”,革命永远只能停留在“破”的层次上;而没有“立”起来,革命的理想也就没有实现的可能。我们可以把那种注重“破”的、以否定性、解构性为特性的革命明确称为政治革命,它的落脚点是推翻旧制度、旧秩序、旧社会;把突出“立”的、以建设性、建构性为特性的革命明确称为社会革命,它的落脚点是建设新制度、新秩序、新社会。

  社会革命理论,不仅重申了马克思主义的革命理论,而且又根据当代中国的实际情况、实践经验对其进行了丰富发展,突出了革命的“命”和“立”的方面,实现了革命从否定性逻辑、解构性逻辑到建设性逻辑、建构性逻辑的转换。

  自我革命的提出,同样是对马克思主义革命理论的丰富发展,而且还是对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的丰富发展,经典作家更多思考的是共产党人的革命事业,并没有把自我革命与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属性直接联系起来论述。强调自我革命,有利于打破那种认为中国共产党已经从革命党转化为执政党而不再是革命党的观念,讲清楚中国共产党从革命党成为执政党,但其革命党的本质并没有变化,依然是抱有革命理想和革命精神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的执政党,不能放弃革命的话语,必须将革命事业进行到底,将革命理想变成现实,只是现在要进行的革命是在进行社会革命的同时不断进行自我革命,以不断自我革命推动中国的社会革命。

  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理路。提出自我革命与社会革命理论,离不开对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历史进程,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历史进程的洞察。但凡有所观察和思考的人都会认同,中国的改革开放已经到了一个新的重要关头,已经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我们需要清晰勾勒前景,明确全面深化改革的主线和进路,以消除疑惑,凝聚共识。

  社会革命理论实际上给改革开放进行了“定性分析”,回答了全面深化改革将会走向何方的问题。改革开放就是一场伟大的社会革命,全面深化改革本身就是社会革命的继续,它所要带来的是当代中国全方位的社会变革。社会革命的完成,实际上意味着中国从传统社会进入到现代社会,最终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这场漫长的社会革命是从推翻旧制度、旧秩序的政治革命开始的,辛亥革命、新民主主义革命是其组成部分。就此而言,我们不能割裂政治革命与社会革命,政治革命也是社会革命的一部分,而且是社会革命的第一步。只是从狭义的社会革命的角度讲,两者有所区分,社会革命开始于新中国成立后进行的社会主义革命以及之后的社会主义建设,改革开放以来的、包括新时代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则是社会革命的继续。

  应该谨记的是,中国共产党通过政治革命夺取政权,不是为了夺取政权而夺取政权,而是为了完成社会革命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推动社会革命并不容易,一定程度上要比夺取政权、推翻旧制度的政治革命更为艰难、更为漫长。现在需要努力的方向是继续推动社会革命,不能以革命的名义否定改革开放,否定全面深化改革,将其与革命割裂开来。

  以自我革命推动社会革命,明确了进一步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主线和思路。破解全面深化改革面临的难题,中国共产党的自我革命是突破口,具有导向性、引领性。我们应该理解,一个国家、一个社会的觉醒和强大,必须源于这个国家领导力量的觉醒和强大。这个领导力量在中国无疑就是中国共产党,在改革开放的重要关头,只有通过中国共产党自身的觉醒和强大,勇于自我革命才能破除当前中国社会发展面临的深层次矛盾,才能推动中国社会革命的完成。中国共产党的自我革命既是社会革命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进行好社会革命的前提条件。没有中国共产党本身的自我革命,就不可能进行好社会革命,就不可能有社会革命的最终成功。

  自我革命的可行性与现实性。自我革命就是自己对自己的革命,就是自上而下主动的自我革新。强调自我革命,彰显的是中国共产党人作为革命政党的自觉性。一个革命党,只革别人的命,不敢革自己的命,不是彻底的革命党,也不可能领导好社会革命。中国共产党必须勇于自我革命,如果没有自我革命的担当和勇气,还停留在对以前辉煌的回忆中,还停留在改革开放后形成的新的条条框框、部门利益格局中,不追求思想解放,不克服利益掣肘,就可能会被历史潮流与发展趋势所吞没。就此而言,自我革命不仅是主观的追求,不仅是高度的自觉,还是顺应历史潮流的必然之举。人类社会在发展,中国社会在进步,中国共产党作为长期执政的大党,必然要自我革命。

  中国共产党的自我革命是自我从严与外在监督相结合的革命。自我革命要做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但并不只是靠自我、自觉、自主,也靠法律、制度、纪律、规矩、监督。很多人长期以来存在着这样的误解,认为中国共产党人过于注重革命,对法治并不看重。实际上,社会革命与法治具有兼容性,民主与法治正是社会革命的题中之义。讲自我革命,也强调法治,强调党规严于国法,着力于完善党内法规,完善监督制度。

  中国共产党的自我革命需要社会成员的广泛参与。如果觉得中国共产党的自我革命是党组织的事情,和党员个体无关,和社会个体无关,那自我革命就会失去内在的驱动力,就注定不会成功。伟大社会革命、执政党的自我革命,是考验改革者和革命者是否拥有智慧、勇气的大事,也是考验一个国家所有社会成员参与热情和行动能力的大事。中国共产党的自我革命与每个党员、甚至与每个中国人息息相关,党员干部、人民群众的个体应该做出自己的贡献来推进这一自我革命,并借以推进社会革命。

  最后要强调的是,中国共产党以不断的自我革命推动社会革命是一个不断推进、不断深化的漫长历史过程。不能把自我革命理解为采取运动方式很快就能够实现的过程,那些认为革命可以一蹴而就的“速胜论”和“运动论”是不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以自我革命推动社会革命,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社会革命更具有目标性,当前的目标就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中国共产党的自我革命更具有过程性,伴随着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全过程。进行自我革命,无论是其中人还是观察者,都不可操之过急,需要做到既有信心又要有耐心。

  (作者: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研究员;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责任编辑:李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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